2020年二級造價工程師《基礎知識》考點:合同權力義務終止
更新時間:2020-11-12 08:49:02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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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權力義務終止
【例題·單選】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fā)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 )。
A.變賣
B.提存
C.抵押
D.寄存
【答案】B
【解析】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fā)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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