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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民政廳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更新時間:2015-04-22 10:53:16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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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山西省民政廳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時間:4月20日9:00至4月26日17:00。

2015年山西省民政廳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按照《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5]14號)和有關規(guī)定,山西省民政廳直屬7個事業(yè)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名。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5年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類推);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崗位統(tǒng)計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xiàn)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2015年4月20日為截止日期。

  三、報名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招聘信息在以下網站查詢: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www.sxmz.gov.cn)。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

  報名人員可在4月20日9:00至4月26日17:00期間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山西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yè)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專業(yè)的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4月26日17: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4月26日17:00至4月27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

  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shù)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對于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或特殊專業(yè)崗位報名人數(shù)不達規(guī)定比例,不能充分體現(xiàn)“競爭、擇優(yōu)”原則的招聘崗位,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進行招聘,但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shù)退還。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4月28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荚囀召M根據(jù)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規(guī)范職業(yè)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223號)標準執(zhí)行。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打印和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請于5月19日-22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其它證件一律無效)。

  (三)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減免考務費用。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于4月27日、28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四、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成績×60%+面試成績×40%。

  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一)綜合知識考試

  綜合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綜合知識考試時間為:5月23日上午09:00-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綜合知識考試結束后,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原則按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人數(shù)未達5: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并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對通過《綜合知識》考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由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者的,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和部門有權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三)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綜合知識考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知識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實施。體檢一般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與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七、咨詢與監(jiān)督

  招聘政策咨詢和考務等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山西人事考試網,同時設立咨詢電話:

  省人社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聯(lián)系電話:0351-7676036、7676034

  省民政廳人事教育處 聯(lián)系電話:0351-6387115

  省人事考試中心 聯(lián)系電話:0351-7331654

  省監(jiān)察廳駐省人社廳監(jiān)察室 監(jiān)督電話0351-3082215

  咨詢、監(jiān)督電話開通時間:報名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2015年山西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tǒng)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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