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物業(yè)管理師《綜合能力》第六章知識點:法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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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實施
(一)法的實施的概念
法的實施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規(guī)范在社會生活中得到貫徹和實現(xiàn)的活動,這是法作用于社會關系的特殊形式。它不僅包括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現(xiàn)法律規(guī)范的活動,而且還包括社會團體和公民實現(xiàn)法律規(guī)范的活動。
法的實施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法的遵守,簡稱守法,是指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全體公民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這是我國法的實施的基本方式之一。法的實施有時必須由國家機關干預,這時就產生了法的實施的另一種基本方式――法的適用。
(二)法律適用
法的適用,又稱法律適用,有廣義和狹義兩種解釋。從廣義上說,法的適用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授權的社會組織依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運用國家權力,把法律規(guī)范的規(guī)定運用于具體的主體或場合,解決具體問題的專門活動,包括一切司法和執(zhí)法活動。從狹義上說,法的適用專指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運用法律規(guī)范處理具體案件的活動;也稱司法或司法適用。
(三)法律關系
1.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法律在調整人們行為的過程中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法律關系與法律規(guī)范
法律關系是法律規(guī)范與現(xiàn)實生活發(fā)生聯(lián)系的途徑,法律規(guī)范正是通過法律關系實現(xiàn)其調整一定社會關系的目的。
(1)法律規(guī)范是法律關系產生的前提
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規(guī)范的存在,就不可能產生法律關系。法律規(guī)范是法律關系產生的前提,它保證各種具體法律關系的建立都必須有嚴格的法律根據(jù)。
(2)法律關系是法律規(guī)范實現(xiàn)的特殊形式
法律規(guī)范屬于可能性的領域,而法律關系則屬于現(xiàn)實性的領域。同時,法律規(guī)范總是針對同一類情況、同一類人而制定的,法律關系則是在某一具體情況下具體的權利人與義務人之間所結成的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因此,法律規(guī)范是抽象的,而法律關系則是具體化了的。
3.法律關系的種類
法律關系可以根據(jù)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1)平權的法律關系與隸屬的法律關系
按照法律關系主體的相互地位,可以把法律關系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平權的物業(yè)管理法律關系,即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是平等的,沒有相互隸屬的關系,比如民事法律關系。另一類是隸屬的物業(yè)管理法律關系,即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是相互隸屬的,一方服從于另一方的,比如行政法律關系。
(2)一般的法律關系和具體的法律關系
按照法律關系的具體化程度不同可以劃分為一般的法律關系和具體的法律關系。一般的法律關系的特點在于,該關系的主體是不具體的個人、社會組織或國家機關。具體物業(yè)管理法律關系的特點在于,該關系的主體是具體的(或者一方是具體的,或者雙方都是具體的),該關系的產生不但要有法律的規(guī)定,而且要有具體事實的發(fā)生。
(3)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
具體法律關系依據(jù)主體單方具體化還是雙方具體化可以劃分為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絕對法律關系的主體的一方――權利人是具體的,而另一方――義務人則是除了權利人之外的所有的人,這種法律關系以“一個人對其他一切人”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相對法律關系的主體,無論權利人還是義務人都是具體的,這種法律關系則以“個人對個人”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
(4)調整性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法律關系
以法律關系的產生依據(jù)是否使用法律制裁可以劃分為調整性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法律關系。調整性法律關系是不需要使用法律制裁主體權利就能夠正常實現(xiàn)的法律關系,它建立在主體的合法行為的基礎上,是法的實現(xiàn)的正常形式。保護性法律關系是在主體的權利義務不能正常實現(xiàn)的情況下通過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關系,它是在違法行為的基礎上產生的,是法的實現(xiàn)的非正常形式。
4.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法律關系由三個要素構成:主體、客體和內容。
(1)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主體又稱權利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或組織。
(2)法律關系的內容
任何法律關系都是在法律關系主體間形成的一種權利和義務的關系。因此,權利和義務就構成了法律關系的內容。
(3)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客體,又稱權利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包括三類:物、行為、和人身相聯(lián)系的非物質財富。
(四)違法、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
1.違法
違法是指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因違反法律規(guī)定,致使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受到破壞,依法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按照違法行為的具體性質、危害程度和所承擔的法律責任的不同,違法可以分為:違憲、民事違法、行政違法和刑事違法(即犯罪)。
2.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法律責任與法律義務同義;狹義的法律責任專指違法者對自己實施的違法行為必須承擔的責任。
按照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可以將法律責任分為:違憲責任、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3.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國家專門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而采取的懲罰措施。法律制裁的目的在于保護權利、懲罰違法行為、恢復被損害的法律秩序。
按照承擔法律責任的不同,可以將法律制裁分為:違憲制裁、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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