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招標師合同管理考點精要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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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2.5.1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當事人一方基于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行使解除權而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一種法律行為。合同的解除分為協(xié)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種。
(1) 協(xié)商解除
協(xié)商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以解除合同為目的,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逗贤ā返?3條第1款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此為協(xié)商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jù)。協(xié)商解除是雙方的法律行為,應當遵循合同訂立的程序,即雙方當事人應當對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實踐中,大部分合同的解除是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實現(xiàn)的。
(2) 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而尚未全部履行前,當事人基于雙方約定的事由行使解除權而解除合同。約定解除權的基本特點在于: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合同解除的條件,而當約定的條件出現(xiàn)時,當事人即可行使解除權而使合同解除,因此,約定解除屬于單方解除。
解除權可以在訂立合同時約定,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約定,可以約定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也可以約定雙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當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xiàn)時,享有解除權的當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而不必再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
(3) 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當事人基于法律規(guī)定的事由行使解除權而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與約定解除并列的一種單方解除合同的方式,其基本特點在于: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在具備條件時,當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權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既不同于協(xié)商解除,也不同于約定解除,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的情形包括: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而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可能有大有小,有時只是暫時影響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過延期履行實現(xiàn)合同的目的,對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權。只有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時,當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2) 因預期違約解除合同
因預期違約解除合同,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預期違約分為明示預期違約和默示預期違約。所謂明示預期違約,指合同履行期屆滿之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肯定地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將不履行合同。所謂默示預期違約,指合同履行期限到來前,一方當事人有確鑿的證據(jù)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履行期限到來時,將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而其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擔保。法律允許當事人在另一方尚未實際發(fā)生違約行為之前就解除合同,是因為在另一方預期違約的情況之下,仍要求一方當事人等待另一方違約行為實際發(fā)生之時再解除合同會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更大損失,所以規(guī)定此種情形下的解除權,可以為當事人減少損失,有利于保護守約一方的權益。
3) 因遲延履行解除合同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遲延履行,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時仍未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對于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債務人遲延履行債務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但并非就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只有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解除合同:①遲延履行主要債務。一般說來,影響合同目的實現(xiàn)的債務,應為主要債務。②經(jīng)催告后債務人仍然不履行債務。債務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債權人應當給定一個合理期間,催告?zhèn)鶆杖寺男?。債權人催告的合理期限,應根?jù)債務履行的具體情況而定,如債務的性質、種類、數(shù)額以及需要的時間等。如果超過該合理期間債務人仍不履行的,表明債務人沒有履行合同的誠意,或者根本不可能再履行合同,在此情況下,如果仍要債權人等待履行,不僅對債權人不公平,而且也會給其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債權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4) 因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
該種情形中,遲延的時間對于債權的實現(xiàn)至關重要,超過了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合同目的就將無法實現(xiàn)。
5)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除了上述法定解除情形,《合同法》還規(guī)定了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比如,因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中止履行合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法律規(guī)定解除的條件,并不是說具備這些條件,當事人必須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權利,應由當事人決定。同時,法定解除條件也是對任意解除合同的限制,為了鼓勵交易,避免資源浪費,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非當事人要求,且非必須解除的合同,應予以繼續(xù)履行。
2.5.2招標采購合同的解除
《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范并沒有對合同解除有特別的規(guī)定。招標采購合同的解除適用《合同法》關于合同解除的一般規(guī)定。招標采購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解除合同;如合同約定了解除的條件,該條件成就時,合同當事人也可以行使約定解除權;當然招標采購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亦可依據(jù)《合同法》第 94條的規(guī)定行使法定解除權。
2.5.3合同的終止
合同的終止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備法定情形或當事人約定的情形,合同債權、債務歸于消滅,債權人不再享有合同權利,債務人也不再承擔合同義務。根據(jù)《合同法》第 91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
(1) 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
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指債務人按照約定的標的、質量、數(shù)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全面履行。合同是當事人為實現(xiàn)其利益要求而達成的合意,合同目的的實現(xiàn)有賴于債務的履行。債務按照合同約定得到履行,一方面可使合同債權得到實現(xiàn),另一方面也使得合同債務歸于消滅,從而產(chǎn)生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后果。
(2) 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當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
(3) 債務相互抵銷
債務相互抵銷,指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又互享債權,以自己的債權充抵對方的債權,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數(shù)額內消滅。比如,甲乙簽訂商品混凝土采購合同,乙應付甲15萬元人民幣,甲又基于其他原因欠付乙15萬元人民幣,現(xiàn)兩筆債務均至清償期,甲乙約定兩相抵銷,互不相欠。
(4) 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合同項下債務的制度。比如,債務人乙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準備向債權人甲交付貨物,但卻無法找到債權人,乙根據(jù)法律有關規(guī)定,將該貨物交給提存機關,貨物被提存后,債務即消滅。
(5) 債權人免除債務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債權人可以免除部分債務,也可以免除全部債務。比如,債務人乙應當支付債權人甲2萬元人民幣的招標采購合同貨款,甲表示乙可以少支付或者不支付,就是債權人免除債務;甲表示只需要支付1萬元,是債務的部分免除;表示2萬元都不必支付,是債務的全部免除。免除部分債務的,合同部分終止,免除全部債務的,合同全部終止。
(6) 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指由于某種事實的發(fā)生,使一項合同中原本由一方當事人享有的債權和由另一方當事人承擔的債務,統(tǒng)歸于一方當事人,使得該當事人既是合同的債權人,又是合同的債務人。比如,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招標采購合同,在乙公司尚未支付合同價款時,甲乙二公司合并成立了一個新的公司,甲公司的債權和乙公司的債務都歸屬于新公司。
(7)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除了前述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外,法律規(guī)定了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的,合同的權利義務也可以終止。比如,《民法通則》第69條規(guī)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委托代理終止?!逗贤ā返?11條規(guī)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chǎn)的,委托合同終止。”
當事人也可以約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當事人訂立附終止條件的合同,當終止條件成就時,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當事人訂立附終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屆至時,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5.4招標釆購合同的終止
《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規(guī)并沒有對招標采購合同的終止作出特別規(guī)定,因此,招標采購合同的終止應當適用《合同法》第91條的規(guī)定。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終止,還需要符合建設工程合同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如解除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等尚需滿足《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方面法律規(guī)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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