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關于繼續(xù)開展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單位:
省財政廳于2011年開展了全省會計從業(yè)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建立會計人員信息庫(以下簡稱信息庫),為加強會計人員事中事后監(jiān)管提供了基礎信息支撐。2017年新《會計法》發(fā)布后,原采集信息已不能滿足管理和服務需要,須進一步擴充完善。現依據《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開展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繼續(xù)開展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員范圍
市內從事會計工作,基本信息尚未錄入信息庫的人員,以及已錄入信息庫,信息發(fā)生變化的人員。從業(yè)人員可登陸"黑龍江省會計網"(http://www.ljkjw.gov.cn)查詢基本信息情況。
二、組織實施
市財政局負責牡丹江市本級行政區(qū)域內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服務部門: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辦公地址:太平路317號,市財政局南樓310室。服務電話:6221851。
三、采集方式
未入庫人員采取網上預填寫、現場審核確認方式采集。從業(yè)人員須登陸"黑龍江省會計網"注冊個人賬號并填寫基本信息,持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基本信息表、身份證、所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現場審核確認。
已入庫人員工作單位所屬行政區(qū)域發(fā)生變化的,暫按未入庫人員采集方式重新辦理信息采集。其他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持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辦理信息變更,不需網上辦理。
四、采集時間
未入庫人員應在就職一個月內辦理基本信息采集。已入庫人員應在信息發(fā)生變化一個月內辦理信息變更。
五、其他事項
(一)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是強化會計誠信建設,提高會計管理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單位要積極宣傳、動員、督導會計從業(yè)人員及時填報和更新信息。
(二)會計從業(yè)人員應如實、完整填報基本信息,會計人員對本人信息真實性負責。對于虛報、謊報信息的,市財政局將在"牡丹江市會計網"予以公示,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和有關管理部門。
牡丹江市財政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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