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肇慶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資格審核通知


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8年2月2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如您已達到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請按要求提交報名資料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二、提交報名資料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考生請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區(qū)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一樓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聯(lián)系電話: 0758-2271231。
三、復核送交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一份(此表要經(jīng)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見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nèi),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第一款的考生還須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第二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名,考試機構(gòu)留存。
四、注意事項
敬請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1.考生報考承諾書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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