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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級經濟法》預習輔導第一章(11)

更新時間:2009-10-27 09:11:45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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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訴訟轉自環(huán) 球 網 校edu24ol.com

  (一)訴訟管轄

  1、一般地域管轄;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即原告就被告原則)。

  原告就被告原則的例外:對被勞改教養(yǎng)的人提起的訴訟及對監(jiān)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特殊地域管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我國人民法院分為四級,即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專門法院包括:軍事法院、海事法院和鐵路法院。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訴訟時效轉自環(huán) 球 網 校edu24ol.com

  1、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不在法定期間內行使權利而失去訴訟保護的制度。

  訴訟時效屆滿時消滅的是勝訴權,并不消滅實體權利。時效屆滿后,當事人自愿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義務人履行了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2、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包括普通訴訟時效期間(2年)和特別訴訟時效期間(1年或4年);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1)適用于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

  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诔鍪圪|量不合格產品未聲明的;

 ?、垩痈痘蛘呔芨蹲饨鸬?

 ?、芗拇尕斘锉粊G失或者損毀的。

  (2)適用于4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

 ?、賴H貨物買賣合同;

  ②技術進出口合同。

  3、訴訟時效的中止(注意理解“發(fā)生事由和結果”)

  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以前經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待阻礙時效進行的事由消失后,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1)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不可抗力,才能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2)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fā)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個月時不可抗力己消失,則不能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3)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fā)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個月時不可抗力仍然繼續(xù)存在,則應在最后6個月時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4、訴訟時效的中斷(重點)轉自環(huán) 球 網 校edu24ol.com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1)權利人提起訴訟;

  (2)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履行義務的要求;

  (3)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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