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真題必考點:教育費附加費
更新時間:2019-05-16 15:08:11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
收藏


初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為了方便初級會計職稱考生考前備戰(zhàn),環(huán)球網校小編整理“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真題必考點:教育費附加費”本文以考點+試題形式出現,考試結束后會及時為大家整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真題答案供大家估分。
編輯推薦: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真題必考點匯總
必知:5月31日前,下發(fā)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成績,為了方便考生在考后及時進行成績查詢,環(huán)球網校特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及時準確收到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成績查詢時間通知。請及時預約,不再錯過成績查詢哦!
教育費附加費
稅率:3%
計稅依據:納稅人“實繳”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應納稅(費)額: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 實際繳納的消費稅)×3%
減免稅:
(1)進口不征;
(2)出口不退;
(3)“兩稅”減免而退稅,同時退還;
(4)對“兩稅”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除另有規(guī)定“城、教”不予退還
真題
【單選】2017 年7 月甲公司應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 30 萬元,消費稅 28 萬元,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 20 萬元,消費稅 12 萬元,已知教育費附加征收比率為 3%。計算甲企業(yè)當月應繳納教育費咐加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
A.28×3%=0.84 萬元
B.30×3%=0.9 萬元
C.(30+28)×3%=1.74 萬元
D.(20+12)×3%=0.96 萬元
【答案】D
【解析】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以上內容是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真題必考點:教育費附加費,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真題及答案,請點擊“免費下載”按鈕下載完整版!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5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2025-04-01
- 2025年初級會計筆記重點歸納經濟法:失業(yè)保險2025-04-01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點: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形2025-03-31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主要考點《經濟法基礎》:工亡待遇2025-03-31
- 2025年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職稱考點速記:傷殘待遇2025-03-31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點:工傷醫(yī)療待遇2025-03-31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重難點:工傷認定2025-03-31
- 背!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必考點:醫(yī)療期的計算及待遇2025-03-28
- 2025初會經濟法基礎必備考點:基本醫(yī)療保險2025-03-28
- 2025年經濟法基礎必備知識重點:第八章第二節(jié)基本養(yǎng)老保險202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