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預習:行政復議
更新時間:2013-11-05 08:46:51
來源:|0
瀏覽
收藏


初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預習:行政復議
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順利結束,環(huán)球網校希望考生在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前,可以簡單輕松的進行一些知識點的預習。
行政復議
(一)范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符合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范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二)行政復議申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三)行政復議參加人和行政復議機關
行政復議參加人包括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
(四)行政復議決定
行政復議的舉證責任,由被申請人承擔。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會計職稱頻道及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5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2025-04-01
- 2025年初級會計筆記重點歸納經濟法:失業(yè)保險2025-04-01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點: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形2025-03-31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主要考點《經濟法基礎》:工亡待遇2025-03-31
- 2025年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職稱考點速記:傷殘待遇2025-03-31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點:工傷醫(yī)療待遇2025-03-31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重難點:工傷認定2025-03-31
- 背!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必考點:醫(yī)療期的計算及待遇2025-03-28
- 2025初會經濟法基礎必備考點:基本醫(yī)療保險2025-03-28
- 2025年經濟法基礎必備知識重點:第八章第二節(jié)基本養(yǎng)老保險2025-03-28